毕节市召开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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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召开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新闻发布会

2023-12-06 14:00:55 · 职业动力网 · 232人阅读

12月5日,毕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毕节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的有关内容,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毕节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是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19种,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共 26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43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共 22 种。

二是门诊慢特病药品和诊疗目录范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使用的药品和诊疗目录范围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纳入慢特病门诊保障范围的药品,按照国家及省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慢特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且与办理病种相关的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等费用,按医保基金支付规定纳入支付。

三是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门诊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只支付一次。不参与住院起付线累计。门诊特殊疾病无起付线。参保人员办理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门诊慢性病叠加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不得超过17000元,城乡居民医保不得超过10000元。门诊特殊疾病叠加后基金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发生的费用,个人负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实行按病种限额封顶;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费用,部分病种按就诊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执行,部分病种设定不同的报销比例,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不设置限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设定具体限额的病种按限额执行,没有设定具体限额的病种按照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的限额执行。支付比例比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四是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门诊慢特病可以在市内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由参保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认定,精神病可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认定;门诊慢特病待遇从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就诊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直接报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直接报销。

下一步,毕节是将按照国家、省的安排和部署,继续优化完善门诊慢特病政策,简化和规范经办程序,在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肖大熙

编辑冯相清

二审顾野灵

三审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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