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民实策!宝鸡医保待遇调整啦!
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政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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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参保的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300元调整至200元。
2、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150元调整至100元。
3、大学生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支付限额由现行的80元调整至380元。
本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起付线标准以出院时间为准。
宝鸡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在参保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年不低于64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缴一年,保一年”!
为什么一定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项惠民性政策。
参加居民医保,就是给自己及家庭买一份安心、买一份放心,即便疾病真正来临,大家也能使用医保基金池里的资金实现互助共济,一起携手共同抵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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