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为切实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铜医保发(2023)4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一)新生儿
1.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二)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全市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三)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可按全市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享受原认定身份的医保持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特殊人群参保资助政策如下:
(一)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
(三)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四)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
四、缴费确认
(一)新增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重复参保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按照忧先享受职工医保、大学生身份医保待遇、常住地医保待遇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医保退费
参保人成功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
参保人员退费申请,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五、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渠道
1.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缴费。
2.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陕西信合、银联、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开发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
1.各合作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缴费人持相关证件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陕西信合或邮储银行营业网点通过柜面办理缴费。
2.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代收代办点:缴费人可到村(社区)或学校代办点通过税务部门布设的“社保缴费代收客户端”办理缴费。
3.税务大厅缴费渠道:缴费人持相关证件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对城乡医保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 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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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咨询(税务)
新区:3182861耀州:8196100王益:2386238 印台:4183787 宜君:5285520
政策咨询(医保)
新区:3180972 耀州:6783840王益:2388923 印台:4185455 宜君:8172929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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