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节金沙开通定点药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
为更好地满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购药需求,让参保职工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门诊统筹服务,9月15日,金沙县正式开通定点药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开通“处方流转”的定点医院先开具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后,可选择直接在定点医院报销门诊统筹,也可选择凭“电子处方”在毕节市范围内已开通“处方流转”的定点药店购买医保药品并报销门诊统筹。
一、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1.报销比例。
(1)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按在职职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执行。
(2)在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70%,退休人员报销75%。
2.年度起付线为150元。
3.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二、已开通的机构
目前,金沙县已开通“处方流转”的定点医院是金沙县人民医院;已开通门诊统筹报销的定点药店是金沙县河滨路人民大药房。后续,将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扩大处方流转医院和门诊统筹报销药店的范围。
三、查询方式
登录“贵州医保”APP,点击“电子处方”界面,即可查看“我的电子处方”“处方流转医院”“处方流转药店”“处方流转药品目录查询”等相关信息。
编辑:罗红叶 实习生:葛丹
责编:林丽沙
编审:宋琴
监制: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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