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调整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根据牡丹江市政办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按照牡丹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牡丹江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牡丹江市职工医保年缴费基数为72860元(6071.67元/月),职工个人的年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照300%和60%相应确定。调整后到年底前,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补缴的,医保待遇可支付。
温馨提示
1、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增加
2023年10月起,按5%比例缴费人员(不计入个人账户),标准为182.15元/人/月;9%比例缴费人员(计入个人账户),标准为327.87元/人/月。通过代扣银行签约账户批量扣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提前预存足额资金。
2、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变动
参保单位2023年10月缴费计划中,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8215元和3643元。请单位经办人及时核对,如需调整请通过“黑龙江医保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申报缴费工资。
(来源:牡丹江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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