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家人城乡居民医保费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帮家人(配偶、子女、父母)代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这是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出台的又一保障机制。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家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满足三大条件:职工医保和家人城乡居民医保均为正常参保状态;参保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已绑定家庭共济关系;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个人账户共济授权绑定,可搜索并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共济”,选择“添加我的亲属”添加家庭成员,即可完成绑定。在账户共济管理页面,可查看授权亲属、共济消费记录等相关信息。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后,便可点击“居民医保费用缴费——缴纳2024年费用”,为已授权的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据悉,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20元,其中,财政负担640元,个人缴纳38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记者 郭玉培 通讯员 刘鑫平 葛立辉)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