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上调!事关黄石人医保
8月31日,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黄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调
根据通知,9月1日起黄石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800元。
据悉,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对已完成2023社保年度医保缴费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的缴费数据,按新的缴费基数标准的上限19500元、下限3800元进行封顶保底。
新标准公布执行之前(即2023年9月1日前)未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按新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这样缴纳职工医保费
从2023年9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标准为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省定月标准为6500元,以后随全省调整而调整)的60%,按10%的缴费比例申报缴费;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确定,即个人账户按78元/人的月标准计入。
缴费年限未达到我市规定标准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即6500元)的60%,按8%的缴费比例申报缴费;个人账户按72元/人的月标准计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包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72元/人的月标准计入。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市就业局代缴)的缴费基数为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即6500元)的70%,按10%的缴费比例申报缴费;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按参保缴费基数的2%确定,失业保险金代缴的其余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缴费方式有4种,掌上自助缴费:手机下载湖北税务“楚税通”APP,注册自然人用户,取得核定数据(自主择档)后,通过第三方支付通道缴费;社区“税费E站”缴费:前往居住社区,找到“税费E站”窗口,工作人员会辅导您缴费;银行网点缴费:工商银行、湖北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代征银行(凭个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个人缴费核定单缴纳医保费用);税务大厅缴费:各城区税务办税服务大厅。
大冶市、阳新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结合个人实际,参照上述缴费方式完成缴费。详情可电话咨询,黄石市医保服务中心:0714-6523585;大冶市医保服务中心:0714-8717336;阳新县医保服务中心0714-7329009。
市医保局提醒,根据《黄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黄石政规〔2016〕7号文件规定,个人按规定连续缴费满6个月,缴费期满后6个月内续缴或补缴的,视同为连续缴费,可连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满后超过6个月未缴费的,认定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个人可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的,从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记者 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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