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即将结束,西安医保这些新变化,你知道吗?
从8月1日开始,西安医保有了些新变化,接下来,我们就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
01西安市门诊慢性病新增这些病种
2023年8月1日起,心脏瓣膜病、慢性心力衰竭、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银屑病、股骨头坏死、重症肌无力、支气管哮喘、慢性骨髓炎、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运动神经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这11个慢性病病种,可享受西安市门诊慢性病待遇。
年度补助限额
门诊慢性病认定方法
第一站:资格认定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一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一站式办理资格认定
认定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直接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可直接使用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或备案表及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办理地点二
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认定
认定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使用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使用门诊病历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茨海默病五个病种,患者如果无住院资料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需要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复审病种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申请。
复审病种有以下13种:
温馨提示:若在2021年1月1日前已通过慢性病资格认定的,直接享受待遇,无需重新申请。
第二站: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
申报
参保人员患有病种范围内的慢性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结算时,在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鉴定
由2名相关专业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不少于1名)根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签名。
认定
医保办对鉴定信息进行确定,并上传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定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流程
申报
参保人员持医保经办机构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申请资料,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认定
经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提交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02生育政策调整
西安市优化调整生育政策,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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