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调整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标准
为有效减轻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调整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三个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由20000元、70000元、20000元,调整为:不单设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及大额医疗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新调整政策自2023 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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