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开始发放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7月20日起陆续发放,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南方+客户端广东人社)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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