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清远人社保、医保,这些问题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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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清远人社保、医保,这些问题有回复!

2023-06-06 10:10:27 · 职业动力网 · 565人阅读

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远发布”长期推出“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栏目【你问我答】,梳理市民提出的问题,咨询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大家解惑答疑。

本期回答共有12条,涉及社保、医保相关问题,来看看你关注的问题在里面吗?

广州社保和清远社保合并后,是怎么算年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

市民可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时,通过跨区域合并和养老缴费归集业务,把广东省内社保关系合并到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不重复时段累计计算,若存在同一时段重复缴费的,则在养老缴费归集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认后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存储额退还本人,费款须到本人社保卡。相应的个人缴费不重复计算。建议“留高退低”,以确保参保人社保权益最大化。

想问一下清远有专业技术证书补贴申请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

根据《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清人才发〔2021〕1 号),具备相应职称、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报的人才项目有:一是新引进企业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中级职称);二是高精尖缺六类人才(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三是新引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及高级技能人才补助(副高及以上职称);四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职称晋升补助(北部地区人员晋升副高职称)。具体可查看《〈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人才资助部分)实施细则》。

从未买过社保,补缴一年社保后,认定工龄是否有影响?是否可以享有生育津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定工龄问题:无论是否办理过社保补缴,在办理退休时都是根据人事档案材料核定其连续工龄是否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按累计计算。

市医保局:

关于生育津贴问题: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精神,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参保人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如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本人是清远人,嫁到广州,购买的是清远职工社保,在广州生小孩报销比例和清远一样吗?是办理出院一起报销还是拿回清远报销?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可以一起合并年份吗?如果不能,购买的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合并问题:若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符合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可考虑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转移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若不符合转移条件,可在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前,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763-3379625。

市医保局:

关于职工医保报销问题:经核查,市民为清远市职工医保参保人,(1)在职职工市内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88%、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2%。(2)在职职工异地住院报销比例(符合规定转诊的,较本地比例下降10%):三级医疗机构68%、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2%。

参保人已按时足额缴纳清远市职工医保费用,可在广东省内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结算,如参保人无法“一站式”结算住院费用,可在出院后携带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业务。

我已连续购买社保3年,因工作关系,这个月开始停缴社保,为了不中断医保,请问这个月是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还是选择合作医疗比较好?等找到工作再继续参保,这中间停几个月怎么样才不影响医保?

市医保局答

(1)职工医保按月缴费,在职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市民应在用人单位停止缴费当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税务部门登记参加清远市职工医保并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用。

(2)当年度中途暂停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可在暂停参保的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并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医保相比居民医保来说缴费较高,待遇水平亦较高,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参保的险种,不可以重复参保。

家人患有克罗恩病,需注射(类克)英夫利西单抗,清远的医院有没有这个药?能不能走双通道报销?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答

市卫生健康局:

目前,我市采购注射类克英夫利西单抗的医院有3家:清远市人民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市医保局:

经致电市民了解情况,市民是清远在职职工,未办理特殊门诊,目前在广州注射(类克)英夫利西单抗。注射英夫利西单抗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药,建议市民先办理特殊门诊(办理资料:带上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清远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医保部门办理)。目前咨询到清远市人民医院有在使用注射英夫利西单抗,但生产厂家不同。市民若办理了特殊门诊可在医院就诊开药,或可凭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到双通道药店购买,然后到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部业务窗口申请报销。公共服务部业务前台咨询电话0763-3383483。

从未买过医社保,现在想自己买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每个月要交多少钱?

市医保局答

市民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登记参加清远市职工医保。市民应携带身份证到税务部门登记参加清远市职工医保,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80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清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5%,即每月最低缴费为3800*0.085=323元。

清城区买了房,没迁户口,可直接在清远市清城区购买农村医疗保险吗?需要怎么办理?

市医保局答

经致电市民,市民表示其已缴纳河源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333号)规定,对于在多地参保的参保人应只保留一地参保关系,暂停其他地方参保关系,不得重复参保。由于市民已参加河源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此不能同时参加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请问一下深圳医保余额为什么不能转移到清远医保?我按要求在网上申请了转移,得到的回复是余额不能转。深圳那边出了缴费证明,回复后续手续是需要清远这边处理的。

市医保局答

根据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因此市民的该项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并无个账资金划转到清远市。

职工社保如何办理产前检查补贴?

市医保局答

根据我市目前政策,孕产期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补助,与生育津贴同步发放,补助标准如下:4个月(含)以下终止妊娠的,400元;4月以上至7个月(含)终止妊娠的,600元;7月以上终止妊娠的900元。

参保女职工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可携带本人社保卡原件、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院公章)、住院医疗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公章)、发票、结算清单等(如分娩时间为2022年12月04日前还需携带生育登记证明)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产检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购买了居民医保,小孩去定点医院看感冒发烧,请问报销比例和待遇是怎样的?

市医保局答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本人选定的一级及以下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含已开展定点普通门诊业务的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5%,不设起付标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自行到非本人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另外,根据我市《关于调整普通门诊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普通门诊支付范围是小于等于120元的单项诊疗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费用,若单价超120元,则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你好,我去年9月份进行了日间引产手术,有住院缴费凭证,当时医院没有说可以报销生育险或者医保,所以都自费了。经了解发现流产也是可以报销的,请问可以重新申请报销吗?

市医保局答

市民可通过线上途径办理业务: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生育医疗费支付”及“生育津贴”-地市选择清远市-在线办理-选择参保所属县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附件-完成申请。

清远发布编辑部

编辑: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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