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养老金融需顺应国家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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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养老金融需顺应国家发展战略

2023-05-25 10:43:34 · 职业动力网 · 300人阅读

曹德云

当前,养老金融行业正处于落实和服务国家养老战略的重要机遇期。在新形势、新政策、新挑战下,养老金融业务发展如何与国家战略方向、市场需求及民众期待保持一致,最终实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是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市场主体、研究领域需要共同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自2022年底试点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取得积极进展,积累有益经验,但也出现一些痛点难点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试点效果呈现“两低三不”漏斗状。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4个月的效果呈“两低三不”漏斗状,即建立账户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例低、已缴费人数占建立账户人数比例低;产品供应不均衡、选购渠道不畅、民众参保意愿不强。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真问题、关注实际情况、解决堵点难点,继续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

二是运行机制不平衡,共赢发展受阻。从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情况看,绝大多数参加人在银行开户,但各个开户行仅提供其代理的产品,参加人并不可以自主选择及购买到制度中所发行的所有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参加人也不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从产品销售端看,绝大多数个人养老金产品在不同商业银行平台上架,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在产品上架过程中面临银行渠道费高、流程周期长等痛点,当前运行机制不利于个人养老金业务整体、长期、共赢发展。

三是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优势特征不明显。除部分人群可享受税收优惠外,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中产品、金融服务等优势特征不明显。除个人养老金产品与制度外,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几乎无差异,如个人养老金储蓄存款中的各项定期存款产品,制度内、制度外同样的利率/收益率,但制度内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人群需要为该部分储蓄缴税,即制度内同款产品最终收益率比制度外收益率低。

从长远来看,我国个人养老金具有广阔的前景,绝大部分人群符合制度覆盖条件,但实际参加人数远不及预期,这种现象需要深度剖析原因,需要综合考虑个人养老金定位,不断从制度运行机制、参加人参与的便捷性、市场机构参与的可持续性、产品与服务差异性等方面增加制度本身的吸引力,维护个人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为此,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统筹。实现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统筹,既可进一步增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又可带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参与率,是推进共同富裕、提高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方式之一。“三支柱”应在资金、账户、服务等方面实现融合,国家在政策、信息方面要给予顶层设计统筹。例如,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三支柱”的养老金信息联通,诠释、展示、测算等实现一键查看;第二、第三支柱额度共享、账户资金转移等,以帮助民众更好统筹规划养老;第三,鼓励未参与年金的人群如灵活就业、新业态、新市民群体能够参加个人养老金。

二是维护销售适当性,敦促金融机构落实《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让产品的质量、服务、信誉成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竞争的中心。例如,探索建立官方个人养老金产品超市,可以公平地展示各类产品信息、购买方式、售后服务、参加人维权等内容。

三是加大养老金融产品的服务创新。建议进一步出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相关金融机构应做好产品细化和客户分层工作,加强合作、不断优化完善养老金融的产品体系,深耕客户养老投资需求,研发提供有吸引力的可为参加人带来长期稳健回报的养老金融产品,丰富民众的养老投资选择,共同提升民众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打造有养老特色的投资管理模式。在投资方面,养老金投资运营应秉承安全第一,统筹管理流动性、收益与风险。在制度层面,建议在计提资本因子、计算权益投资监管比例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同时可考虑适当给予养老金资金投资养老医疗健康产业政策上的支持,进一步加快养老生态圈建设,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消费场景。

五是重视企业在个人养老金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企业降低个人参与养老金计划的门槛,依托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信任关系,完成养老金融宣传教育,帮助更多人参与养老财富规划储备当中,最终实现保障民众老年生活质量的目标。

六是发挥协会平台作用推动个人养老金市场建设。继续加强行业宣传宣导,根据监管要求和市场需求,丰富养老金融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帮助大众理解个人养老金市场环境和规则,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投资者教育,更好地激发大众养老规划和投资的长期需求。

(作者系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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