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4月1日起,2023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全市参保单位
请注意!4月1日起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不跑腿!网上办!
这份指南请收好~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参保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册职工为对象,以职工本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以2023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3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工资作为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承诺书》
(二)《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以上资料请长按二维码扫描下载
四、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首次登录的需先注册法人用户),通过首页“特色服务”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社保网上申报界面。
2.进入社保网上申报后,目录选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输入申报人、手机号码,勾选阅读须知,点击“下一步”,操作模式可选择“单个添加”或“批量报盘”。
3.选择“单个添加”的,确认申报年度“2023”,下方出现当前可申报人员信息,在下方列表中据实输入每个职工的“上年月均工资”和“手机号码”,勾选职工信息前面的小方框后,再点击“添加校验”。(注:(1)如每个职工的上年月均工资一样,可在上方“上年月均工资”中输入,再点击“批量设置工资”;(2)手机号码必须填写职工本人的手机号码,申报完成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职工本人申报情况)
4.选择“批量报盘”的,点击“模板下载”,打开模板《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后,输入申报年度2023,按照第一行填写示例,从下一行开始填写,据实填写后保存,点击“选择报盘”,上传报盘文件,再点击“上传校验”。
5.系统自动进行校验,校验不通过的,根据失败原因重新填报提交;校验通过的,点击保存。
6.认真阅读申报承诺书,核对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办结,打印《申报承诺书》和《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单位法人、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留存备查。(注:在启用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之前,参保单位可多次重新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7.参保单位申报完成后,可在“查询统计服务-单位查询服务-单位办件记录”中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温馨提示: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缴费工资后,系统会根据申报工资数额“四舍五入”保留到10元核定缴费基数(如:若申报缴费工资为4954.9元的,核定缴费基数为4950元,若申报缴费工资为4956.2元,核定缴费基数为4960元)。
二、单位提交的《申报承诺书》及《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如需留存的,必须经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缴费工资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申报表中“手机号码”栏必须填报职工本人手机号,以便后期推送告知短信。
三、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哦,6月30日前未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须先完成申报后,方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业务,如果跨月办理缴费申报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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