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可自行线上申报生育津贴
2月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流程,方便异地生育的参保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业务,自2022年12月19日起,河南省参保职工可实现生育待遇“跨省通办”,参保职工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河南医保”小程序(支付宝、微信)等途径自主申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
据了解,异地生育可自行线上申报生育津贴,适用范围包括河南省参保女职工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自费垫付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因生育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自费垫付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无需再申报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