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玉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
1月9日,记者从玉林市医保中心获悉,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后,我市从2023年起改进玉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即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按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符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2年度玉林市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即82.9元/人·月。
玉林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医保实施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个人账户在推动医保制度实施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参保人员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凸显,如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足、减轻负担效果不明显;同时,个人账户资金沉淀过多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因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调整,是深入贯彻国家医保制度改革的要求,有效盘活沉淀的个人账户资金,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增强统筹基金对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能力。
不再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金额,用于提高参保职工门诊医疗统筹待遇,一是用于职工普通门诊医疗统筹支出;二是用于部分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将适用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临床路径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的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药品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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