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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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

2023-01-06 10:16:39 · 职业动力网 · 575人阅读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59)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范围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乡非从业居民、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医疗救助人员、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新生儿等,均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时间和标准

1.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在集中缴费期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

2.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起 90 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按照全省统一规定,2023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群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152元,其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手机微信扫描工商银行二维码缴费。

2、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在社保费办理(打开社会保险费缴纳),先注册后选择“城乡居民缴费”(只能本人注册本人缴费)。

3、关注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再点击居民医保缴费,就会出现工银e缴费二维码,长按识别,输入缴费人信息即可缴费。(只要个人信息正确,选择正确险种和年份可以给上一年度已参加居民保险的任何人缴费。)

(二)线下缴费:市区内各工商银行网点柜台或自助机均可缴费。

注:以上缴费仅限双鸭山市四个区的居民,县里缴费按各县指定的银行和二维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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