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市召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四川新闻网消息(刘俊榕 记者 郭建坤 文/图) 12月27日下午,南充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南充市落地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关情况。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晨艺,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障中心主任李小梅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月2日印发了《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施细则》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举措,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制度,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三个方面明确了全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内容。
发布会上,李小梅对南充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改革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她表示,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保政策,有效减轻职工普通门诊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和改善参保职工门诊用药,进一步提升参保职工待遇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后,罗晨艺、李小梅分别就此次医保新政的亮点,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的申报条件,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下一步打算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是国家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妥善处理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落实落地,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按期完成各项任务,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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