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南充元旦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高血压患者可享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从2023年1月1日起,四川南充市将开始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2月2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当地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12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一是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享受在职医保待遇人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划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划入,划入标准为该市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
二是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三是明晰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依法继承,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其个人账户资金随之转移。
据悉,参加职工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和备案后,可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报销比例为60%,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50元/人/年,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人/年。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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