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
梧州市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城区医保中心主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各县税务局,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含2022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近期疫情多发,敬请各缴费人尽量采用 “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等线上“非接触式”渠道缴费。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19日
▍编辑:苏柱凤
▍总编:徐伟玲
▍审核:黄群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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