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近期执行医保特别保障政策
疫情要防住,群众的生活需求也必须保障。11月27日,记者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由于部分小区封控、人员隔离给参保群众的就医购药、持卡结算等带来不便,市医保部门执行疫情期间特别保障政策,使广大群众就医购药、医保报销无后顾之忧。
对于收治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无症状感染者,市医保局已及时安排各级经办机构预拨专项救治款,确保其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11月25日,医保部门已预拨专项救治款64万元。后期也将结合疫情发展,及时增加预拨金额。
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患者,因疫情原因无法前往所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可通过定点医药机构上门诊疗服务、社区志愿者调配药品等方式,个人先行垫付费用,疫情结束后前往所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重新结算。所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提供上门或配送服务的,可选择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同样是个人先行垫付费用,疫情结束后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需要特别提醒,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签约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门诊慢特病患者及职工医保组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患者,因疫情原因无法前往签约医院就医购药的,由收治的“黄码”医院统一报送名单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时新增“黄码”医院为慢特病定点,患者按照非签约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黄码”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要合理控制费用,确保患者医保待遇不受损,年终医保清算时根据医院亏损情况由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市医疗保障局表示,疫情当下,广大市民请主动克服工作、生活、学习的不便,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各项防疫举措。医保部门也必将竭尽全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大江晚报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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