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保险政策解读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2、企业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无失信企业,无僵尸企业,生态环境局官网曝光台2021年至今无处罚记录。
(二)申请方式:
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一)申请条件: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且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可以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2.享受政策主体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二)申请方式:
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三、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
(一)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参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
二是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是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领金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申请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
二是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是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申领方式
一是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
二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三是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四、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进行申报: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最后一次失业前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领。
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和发放标准
(一)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7年的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8年的领取1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发放标准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第1-12个月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也就是1782元,第13-24个月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1584元;如果是累计缴费满10年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增发20%;如果是夫妻双方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增发8%。
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会按规定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冬季采暖期可以领取采暖补贴,采暖补贴无需申请,经办机构会主动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发放标准是每整月80元,每半月40元的标准发放,比如我市供暖季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那么每年10月和4月的采暖补贴是按照半个月40元的标准发放,11月至次年3月的采暖补贴是按照整月80元的标准发放。
六、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和发放标准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2021年1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2021年1月起,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但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的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我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目前标准是每月1425.6元。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采暖补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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