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邹城医保新变化 报销待遇再提高!
医疗保障涉及千家万户,
关乎民计民生,
邹城医保局给咱全市老百姓准备了
政策“大礼包”,
来看看都有哪些惊喜吧!
提高了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由原来的80%、70%、55%分别提高到85%、75%、60%。
降低了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400元、800元。
降低了居民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10%,与职工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一致。
提高了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25万元提高到1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原市级大病保险)由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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