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保局:特殊人员医保参保缴费这样做
从湖北省医保局获悉,我省为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享受政府资助缴费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业务办理流程,将于2022年12月1日至集中缴费期末(一般为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地发布政策为准),组织特殊人员进行集中缴费。
按照规定,将在11月10日前,对截至10月31日的特殊人员进行身份标识。其中民政、乡村振兴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的特殊人员信息数据实行省级层面交互,通过省大数据能力平台获取身份信息,由省级医保部门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直接标识;卫健、残联等其他部门确定的特殊人员信息数据,实行县级层面交互,由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横向交互身份信息,自行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标识。以市(州)为单位提交特殊人员缴费信息优先级排序后,可通过系统匹配完成个人缴费最优身份认定。身份认定工作均由相关部门完成。
已纳入特殊人员范围未参保的,由医保部门协同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其中,特困人员进行全额资助,个人缴费0元;低保对象,不低于90%资助;监测对象,不低于50%资助;稳定脱贫人口实行资助渐退政策,2022-2024年度分别不低于2021年度资助标准的80%、50%、30%左右。
经认定的特殊人员参保后,可于2022年12月1日至集中缴费期末在“楚税通”“湖北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或政务大厅等线下渠道,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深入做好特殊人员参保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低收入人口参保工作,努力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切实把好事办好,持续提高参保人员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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