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让患病群众无后顾之忧
党的十八大以来,景德镇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特别是2019年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构建了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衔接、医疗救助为托底、其它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有效减轻患病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让群众无后顾之忧。
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群众医保待遇不断提升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提升职工生育保障待遇。2020年,景德镇市面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施,符合条件的职工发生的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由原来的定额报销调整为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提高了职工生育住院的报销费用。符合政策分娩的职工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降低职工生育成本。同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取消申请备案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手续,极大减轻了群众办事负担。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弥补职工普通门诊报销问题。2022年6月30日,景德镇市正式出台了《景德镇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制度实施后在一个自然年度一定限额内,职工普通门诊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享受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政策,有效缓解患病职工不住院不敢去医院就医的问题。
——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保政策公平普惠全民。2017年8月1日起,景德镇市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消除城乡差异,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政府为提高百姓的医保待遇,财政补助医保筹资标准不断提高,从2018年490元逐步提高到2022年610元,切实让全市城乡居民统一享受到医保红利。
——全面实施优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患病群众用药保障全覆盖。2019年底,景德镇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对患有“两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5%;高血压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两病”合并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为900元。
2019年11月26日,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昌江村卫生室迎来了全市首位“两病”门诊患者就诊。61岁的吴大爷,医生临床诊断为高血压,根据病情,医生处方笺开具“拉西地平分散片(4mg)一盒,口服:每日一次,一次4mg”。药品价格33元,按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65%的“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吴大爷享受了医保支付21.45元的报销待遇,个人只需自付11.55元。
——健全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机制,缓解患病群众购药负担。自2022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需使用双通道谈判药品的参保患者,经首次备案以后,不仅可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所需药品并享受双通道谈判药品定额报销政策,同时也可以在双通道定点药店享受双通道谈判药品定额购药报销政策。目前,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了两次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全市4个县(市、区)共有21家双通道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12家、药店9家,及时满足参保群众购药用药需求。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严防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
2019年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之初,医保精准扶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抓好关键环节,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医保脱贫攻坚硬任务,发挥好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兜底功能,让全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抓关键,确保了2020年底前,全市贫困人口27219人全部资助参保,参保率100%;
——抓精准,落实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90%的适度水平;
——抓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在市域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服务。
同时,为巩固好医保扶贫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发生,景德镇市正式出台了《景德镇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了困难群众门诊、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救助力度,同时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保障制度梯次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依申请继续给予倾斜救助,有效防范困难群众的因病致贫返贫发生。
巩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医保经办民生温度
景德镇市在脱贫攻坚期,就已实现了市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借助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不断巩固“一站式”服务水平,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切实减轻患病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同时,简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流程,将Ⅰ类门慢申请受理下沉到患者住院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Ⅱ类门慢申请受理下沉到患者住院治疗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审核审批,确实做到让患者“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办好门慢审批手续,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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