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转移社保关系,能在宁波参保吗?医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有的小伙伴因为换工作或调职
会遇到前往别的城市就业的情况
那么问题来了
假如此前的社保关系不转移
还能在新的城市参保吗?
宁波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社保关系转移的问题
我在别的省缴纳过社保,现在打算回宁波工作,若我之前在外省的社保关系不转移,能在宁波参保缴费吗?
可以的!社保关系转移与参保缴费并不冲突。但是要注意先在之前的城市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宁波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哦!
按照规定,参保人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在两个及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保缴费,到其他城市工作时,应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再前往新就业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人可在新就业地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若暂时不办理,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可统一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待遇领取地。
那么,社保关系转移
应该如何办理呢?
养老保险转移
01
办理规则
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企业间流动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实时转移,只需在退休前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一次性账户归集。
企业与机关事业之间、跨省就业流动的,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02
办理方法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APP,选择“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可在“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模块查询转移办理进度。
参保人员申请养老保险转移需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吗?
按国家政策规定,自从“国统”系统上线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取消了缴费凭证打印环节,参保人员无须打印缴费凭证即可直接申请转移,申请时需准确填写转入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01
省内转移
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全省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在特色服务专区找到“医疗保障专区”,选择“转移接续办理”,或搜索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移范围选择“省内”进行办理。
在线填表页面中选择“转出地统筹区、转入地统筹区”,确认提交即可。
02
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凭《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合)凭证》,含电子《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一) 转移到浙江省外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转出地统筹区”后,确认提交。
我的办事页面“办件结果”中下载电子版《参保(合)凭证》并自行打印,凭《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二)浙江省外转入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转移范围”选择“跨省”,进入在线填表。根据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合)凭证》,填写“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参保人员转出地参保信息”等内容。最后上传《参保(合)凭证》影像材料,信息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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