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升级版”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人社局获悉,该市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全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调整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次调整共涉及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4108人。截至目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各项定期待遇已补发和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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