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鼎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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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常德市鼎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第一批)

2024-07-12 11:33:29 · 鼎城区人民政府 · 266人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鼎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鼎城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鼎城区植保植检站为鼎城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为鼎城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为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空间规划和信息事务中心为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主管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为鼎城区委主管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常德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为鼎城区人民政府主管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常德市鼎城区阳明中学为鼎城区教育局主管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常德市鼎城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常德市鼎城区眼科医院)为鼎城区卫健局主管的副科级二级专科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鼎城区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 “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本科生不得以大专学历报考;

7、现役军人;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一)报名时间

网 上 报 名:2024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2024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8:00

网 上 缴 费:2024年7月17日 9:00至7月19日22:00

(二)报名网址

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dingcheng.gov.cn )

(三)报名流程

1.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专栏,进入“2024年鼎城区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考生注册→报名填表→上传标准证件照→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每人50元)→查验报名信息→报名完成

2.报名期间除个人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外,无需上传其他电子文档。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并提交审核,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必须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通用图片格式,宽高比例1:1.2-1.4,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四)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审查),未审查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2.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

3.2024年7月22日10:00前公布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当日12:00前与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电话:0736-7382270)。当日17: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开考岗位

招聘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

(一)笔试

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1.准考证打印

2024年7月25日10:00 - 7月26日24: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登录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 - 11:0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2024年7月29日12: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当日15: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当日17:00前公布查分结果。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2024年7月29日17: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附楼)三楼会议室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为网上报名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区人社局批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三)面试

2024年7月31日17: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八、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区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复核后,提交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聘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考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提醒:经认定答卷内容雷同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包括抄袭者和被抄袭者)。考试期间,参考人员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

(三)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及时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736-738491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736-7701710( 区农业农村局)

0736-737600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6-7821019(区自然资源局)

0736-7383723(区委党校)

0736-7490086(常德花岩溪国家森林管理处)

0736-7393554( 区阳明中学)

0736-7356351( 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

(三)报名咨询电话

0736-7382270(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四)监督电话

0736-7376036(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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