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菏泽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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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菏泽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人公告

2024-07-12 10:11:29 ·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 369人阅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需求。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②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③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3)全日制本科生。以上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3.海(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仅可报考《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注明“接受海(境)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岗位,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所学专业课程需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匹配度较高,且需符合所需其他条件。

4.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有关要求。

5.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6.年龄要求。引进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定陶区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不得报考,其他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符合回避情形的岗位。

9.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其中,部分岗位(序号25、26)按照《定陶区引进“助企专项人才”实施办法》,采取“助企专项人才”引才工作机制。引进的专项人才具有事业编制,选派至企业工作。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保险等由所在企业按正式员工核发。基本服务期限为4年,服务期满可选择事业单位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收回所占事业编制;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电子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

2.资格审查。引进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反馈初审结果,组织初审通过后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告。未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②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③与《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4张;④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⑤有工作单位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信。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引进工作过程中发现初审及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含)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同一引进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相比引进计划数较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按照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3的比例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如进行初试,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考察。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引进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引进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通过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手续,引进单位和引进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成立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实施本次引进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各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档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八、其他

1.人才引进过程中的通知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监督电话:0530—2219006

0530—222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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