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衡水安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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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衡水安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2名公告

2024-07-09 16:45:03 · 安平县人民政府 · 240人阅读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安平县2024年度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人,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至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

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市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报名首日之前有效。

(三)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衡水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202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期满合格证。

3、“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条件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报考教育类岗位需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招聘公告可通过安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htp:/www.anping.gov.cn/)、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5:89/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8日12:00。

“服务基层项目”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调剂给同一单位报考人数较多的关联岗位,其中教育类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优先调剂给同一学科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条件和意愿进行调剂。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情况严重者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特别提醒:考生时刻注意审核状态和“审核未过”原因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再次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才算是报名成功。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易造成缴费不成功或重复缴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

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7月22日09:00至7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1、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教育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医学类岗位笔试为C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各笔试平均成绩的60%)。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各岗位进面比例详见附件),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计划的人员,同时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不能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教育类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试讲。仪表是对应试者着装、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试讲为拟任教学科相关课本(不指定范围、书籍),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当场备课后进行试讲。

医学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内容。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

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考生提供本人档案进行资格复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政审意见。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依据综合成绩顺序顺延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递补原则同上。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空余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教师岗的考生实行公开选岗,考生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确定具体聘用单位。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本县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五、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一)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问题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涉及招聘政策、招聘程序问题请咨询人社局,涉及报名系统操作中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

组织部:0318-7682808

人社局:0318-7653528

教育局:0318-7860029

卫健局:0318-8063055

技术支持:0311-68002185

(二)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设置。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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