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进校园(华中师范大学)人才引进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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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进校园(华中师范大学)人才引进22人公告

2024-07-09 10:03:46 · 兴山县人民政府 · 268人阅读

为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办发〔2022〕4号),我县事业单位拟组织开展人才引进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计划及条件(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各类人才22人,涉及10个岗位,岗位详见附件1《兴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进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事业单位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00,考生将《兴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进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版)和其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顺序打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地址见附件1,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号码)。招聘单位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2.现场报名:考生可携带填报的《兴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进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4年7月20日下午14:30—17:30到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103教室现场报名(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三、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需于7月20日下午14:30—17:30到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103教室(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流程。

(二)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兴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进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谈。7月21日-22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面谈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面谈实行百分制打分,取面谈考官的平均分为面谈得分。用人单位根据面谈情况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谈、面试地点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城市)。面谈8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谈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谈、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谈、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聘用管理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面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谈分数仍然相同的,组织进行加试。体检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兴山县人才服务中心0717-2583124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7-2584512

七、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兴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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