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在茌平入伍的或茌平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15日。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 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8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如招聘主管机关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于7月15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cpxrsjrcjl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7298332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 (www.chiping.gov.cn)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
面试人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对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7298332
监督电话:0635-427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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