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海口市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0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落实“椰城优才计划”,加快建设具有海口特色的人才集聚高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海口市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44家企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岗位600个。其中,事业单位岗位387个、重点园区企业岗位213个。
二、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重点园区企业
满足用人单位相关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事业单位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
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12日17:00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按照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7月12日17:00准时关闭。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6)退役军人证件材料(退役军人岗位提供);
(7)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予以承诺);
(8)个人承诺书(附件4),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9)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任职单位证明(附件5)等相关任职材料(限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教师岗位须由公立学校开具任职单位证明);
(10)往届毕业生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如从未参保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限市教育局岗位提供);
(11)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14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15日17: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于2024年7月17日8:30—17:00再次开放报名系统,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并于7月19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最终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2024年7-8月)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后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2024年7-8月)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市教育局的岗位按4:6计入)。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招聘不进行笔试。
(1)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市教育局岗位还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7-8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市教育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须在网上完成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和素质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教育以外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考核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②教育岗位
a.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应聘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
b.校医岗位:主要考核校医的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
c.财务岗位:主要考核会计的基本技能。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体检及考察(2024年8-9月)
(1)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应聘人员经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公示与聘用(2024年9月底前)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审核。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6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考市教育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知: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亦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市管校聘”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市教育局的调配和交流安排。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从市直属学校调出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二)重点园区企业
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12日17:00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按照网络提示,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重点园区企业岗位招聘全过程由企业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相关政策
(一)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薪酬福利待遇。重点园区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住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三)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安居房,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本公告由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8710569、0898-68722013。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68724595、0898-6872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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