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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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

2024-05-29 15:54:51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528人阅读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实施办法>的通知》(阳办发〔202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阳新县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选聘14个岗位,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范围为阳新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工作人员(新机制教师除外)。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须有在本单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从正式聘用(含试用期)时起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hbyxx.gov.cn/)发布公开选聘信息,公开本次选聘单位、人数、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00--6月3日17:00。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各选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出生年月以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选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聘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职位达不到3:1的,由选聘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可放宽至2: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可核减或取消该计划。取消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期间,各选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人社局协商选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选聘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生有笔试缺考、零分或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则按招聘岗位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聘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选聘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各选聘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考生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人员)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研究决定、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县人社局。

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在阳新县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选聘资格。

四、公开选聘纪律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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