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成都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所属市纪委教育培训中心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成都市纪委教育培训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主要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保障、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中共成都市纪委教育培训中心1家事业单位4个岗位(共6个选调名额)。
3.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中共成都市纪委教育培训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09:00至6月4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中共成都市纪委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5.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09:00至6月5日17:00。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6月28日。
(二)岗位调整
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6月12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费到其支付账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官网,点击右侧“人事考试—>政策法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栏查询《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作为参考)。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选调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平均分将于7月17日左右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17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中共成都市纪委按选调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并排名后,于2024年7月2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由中共成都市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岗位所需的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任职文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等);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由中共成都市纪委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报考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报考人员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成都市纪委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中共成都市纪委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1.5:1(即:选调名额为1名的岗位,进入体检人数为2人,选调名额为3名的岗位,进入体检人数为5人)。
体检由中共成都市纪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至多递补2次。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共成都市纪委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对其进行差额考察(即:选调名额为1名的岗位,综合考察人数为2人,选调名额为3名的岗位,综合考察人数为5人),着重了解人选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实践能力和性格特点等,择优确定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中共成都市纪委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至多递补1次。
(六)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后,中共成都市纪委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流(调)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退回原单位。
三、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将由中共成都市纪委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纪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6188704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12333、61802812
监督电话:
028-6188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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