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18所之一)建设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是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成果暨“一校一品”体育工作示范基地,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9:00至6月3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zp.gdgm.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zpgw) 注册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JPEG、JPG或PDF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PDF格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
5.近5年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情况和重要的社会兼职及获奖情况等材料,需提交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dg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初审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准备材料等有关事项将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1.通讯评议。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参加通讯评议的同行专家应为本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评议内容包括教学科研水平、现有研究发展前景、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议环节。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
2.会议评议。会议评议分为专业教学展示和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25分钟。
(1) 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75分以上合格。
(2)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科研能力展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查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以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科研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题目包括专业问题,时长不超过10钟。科研能力展示与答辩满分100分,75分以上合格。
会议评议总成绩=专业教学展示成绩×40%+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60%。专业教学展示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会议评议总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5分。同岗位人选按会议评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人选会议评议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会议评议。会议评议总成绩在本岗位会议评议时段向考生公布,会议评议总成绩以及专业教学展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任何一项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时间地点:预计在7月中旬;地点拟安排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考核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前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dgm.edu.cn/)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
六、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安排,体检结果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取回后,逐一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工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年龄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十、联系方式说明
咨询电话:020-87729601(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7702519(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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