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49人公告
鄂托克前旗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引进事宜如下:
一、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49名。其中,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36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13名。
二、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或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中(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详见附件1:《鄂托克前旗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一)》)
(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 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鄂托克前旗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试行版)》相关条件的人员。(详见:《鄂托克前旗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二)》)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之前。
5.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4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
(1)报名岗位1至岗位6的人员专业不限;
(2)报名岗位7的人员须会计、审计专业;
(3)报名岗位8的人员须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工程类专业;
(4)报名岗位9的人员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化学类、生物与医药类专业;
(5)报名岗位10的人员须光学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矿业工程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能源动力类、资源与环境类、材料与化工类、化学类专业;
(6)报名岗位11的人员须统计学、数学类、应用统计专业;
(7)报名岗位12和岗位13的人员须水利工程类、生态学类、土木水利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8)报名岗位14的人员须光学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矿业工程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能源动力类、资源与环境类、材料与化工类、化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9)报名岗位15的人员须林学类、林业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类、作物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专业;
(10)报名岗位16的人员须哲学类、政治学类专业;
(11)报名岗位17的人员须新闻传播学类、新闻与传播类、汉语言文字学、中国语言文学、会计、审计专业;
(12)报名岗位18和岗位19的人员须数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系统科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类专业。
(二)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取得学历学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之前。
5.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4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7.其他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鄂托克前旗委、政府通过公开招聘、引进、政策性安置等方式聘用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原“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取得“双学士学位”(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鄂托克前旗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获得鄂托克前旗“马兰英才”称号的人员;
(5)在鄂托克前旗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获得鄂托克前旗委、政府表彰奖励人员;获得鄂尔多斯市委、政府表彰奖励人员;获得内蒙古自治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人员;
(7)在鄂托克前旗年度考核连续取得三年及以上优秀等次人员;
(8)连续在鄂托克前旗乡镇工作5年及以上人员。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我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1至岗位19的人员)考务费为70元/人,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20的人员)考务费为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上述人员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1至岗位19)报名成功后,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20)报名成功后,进行笔试(笔试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1)报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1至岗位19),以实际通过资格初审及完成缴费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在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1至岗位19),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须出具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具体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⑤《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⑥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证件。
2.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
(1)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20),以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复审比例时,以实际考试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在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20),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该岗位只递补1次。
(4)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20),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符合我旗发布的《鄂托克前旗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试行版)》E、F类的人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事文件和下列任一材料即可,包括获得鄂托克前旗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获得鄂尔多斯市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在鄂托克前旗年度考核连续取得三年及以上优秀等次证明材料;连续在鄂托克前旗乡镇工作满5年(5年)以上工作证明材料;已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获得鄂托克前旗“马兰英才”称号的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⑥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证件。
(五)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1至岗位19),以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2.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2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报考人员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报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1至岗位19),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岗位20),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
(七)计算总成绩
1.报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1至岗位19),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报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性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人员(岗位2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或未进行笔试的,由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考察工作由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后,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十)办理入职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拟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15个工作日内,未到制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次引进的人才在鄂托克前旗最低服务期为五年。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最低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对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待遇方面
引进人员占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且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只享受一次。
六、其他事宜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影响聘用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6.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7.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8.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9.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10.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1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12.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以前”“之前”或“以后”均包括其本身。未尽事宜由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和受理时间:
1.咨询电话:0477—7624820;
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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