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以事定费、定额(定项)补助。主要承担创新领域重大战略规划、工程和监测体系研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开展组织宣传和对外交流等事务性工作。
二、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综合研究人员2名。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均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试用期和国家、我省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 政策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格式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电子版,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5.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等。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于2024年5月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75549155@qq.com。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单位+姓名+手机号码,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个人简历,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由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事宜。
(三)面试。采用个别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sc.gov.cn/,下同)公布面试成绩(含排名、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根据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面试、体检结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七)公示。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由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确定为公开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学历、岗位条件等基本情况及纪检机构的举报受理电话。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委党组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相关事项提示
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在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8-86705587
监督电话:028-8619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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