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常州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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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常州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2024-04-23 10:49:52 · 常州工学院 · 572人阅读

常州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告编号202401)

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2.身心健康。

3.学历学位要求: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要求:

01、02、03岗位28周岁以下(199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04、05岗位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7月15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5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zk.czrc.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8日16: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交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9日15: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在“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栏仔细填写各阶段学习经历和正式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并按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交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已交纳费用但未参加考试者,费用不予退还。

5. 如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在常州人才网(http://zk.cz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第二阶段为面试(或试讲)。

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第二阶段考核人员,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面试(或试讲):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潜力。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或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或试讲)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讲)总成绩的70%。

本次招聘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或试讲)的时间、地点、安排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czu.cn/)上发布考核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考核当天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① 学历、学位证书(01岗位本硕均需提供)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身份证;

③ 报考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常州工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方式:按常州工学院A类雇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对于在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入职所需相关材料的人员,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19-88510066 张老师、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8510052 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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