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牡丹江“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绥芬河市“边城英才”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14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自贸区绥芬河片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集聚效应,助力绥芬河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吸引一批硕博人才和青年人才到绥芬河市就业创业,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边城英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114人。其中,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博人才10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青年人才41人,企业计划引进人才63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绥芬河市“边城英才”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绥芬河市“边城英才”事业单位引进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绥芬河市“边城英才”企业引才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大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管理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具有博士研究生或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5.所报考岗位另有资格条件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1)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4月12日 09:00—12:00 牡丹江师范学院
4月14日 09:00—12:00 佳木斯大学
4月20日 09:00—12:00 齐齐哈尔大学
(2)电子邮件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绥芬河市“边城英才”硕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4),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PDF版)在规定时间内,注明主题“应聘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至zdbsfh@126.com邮箱。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16:00止。
2.引进流程:本次引进硕博人才采取面谈、考核、体检等方式引进。其他环节及未尽事宜,比照“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引进程序”办理。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引进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春风人才网(www.ibaoming.net)发布。
2.报名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https://sfh2024xy.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09:00—4月22日16: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名人员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23日16: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每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人员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6)关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从业资格证等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含当日)。
(7)报名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或在引进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8)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38。
政策咨询电话:0453—3996167、3945032。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97760。
以上电话请工作时间使用。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3:1的,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如取消岗位引进计划,该岗位报名人员可在笔试开考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核减部分岗位引进计划,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不设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取消岗位引进计划或核减部分岗位引进计划的,将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上发布通知。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满分各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侧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历史知识等内容,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对外发布的引进公告为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笔试结束后,结合引进计划等因素,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①政策性加分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绥芬河市“边城英才”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引进享受政策加分指南》(附件5)要求进行操作。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②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通过春风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③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
④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持本人《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绥芬河市“边城英才”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6)(网上自行打印)、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业资格证或相应承诺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⑤公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面试人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以及其他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情况。每个岗位具体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考试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是退役军人身份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退役军人优先进入考核与体检;其他身份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考核与体检。如面试成绩仍并列,重新加试面试。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与考试总成绩一并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春风人才网公布。
5.考核
考核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采取个别谈话、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放弃或考核、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环节只分别递补一次。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引进的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升学、调动等方式离开我市,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企业人才引进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企业单位引进程序及考核方式由企业自行确定,应聘人员可与企业联系人直接联系报名。
五、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规定,对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所属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助500元、700元、1500元;在绥芬河市购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8万元、10万元、15万元。
企业引进人才如符合《绥芬河市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给予相应政策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公开引进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招考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参与公开引进的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此次公开引进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因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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