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兵团第十一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0人)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以下简称十一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十一师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人
才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0人,涉及60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22名,医疗卫生类16名,综合管理类3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3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以后出生);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限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的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以上服务期的须满16个月以上方能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日);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免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师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官方平台。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招聘程序主要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至4月12日18: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一师政务网查询《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报名网站: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考生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生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上报考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至4月12日18:00。
1.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免笔试岗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系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取得笔试、面试资格。
(三)笔试缴费
网上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至4月13日中午1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4月13日中午1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笔试缴费只支持电脑端链接打开,然后用手机微信扫码缴费;请勿将缴费二维码截图保存再转发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无法参加正式笔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免笔试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某岗位招聘计划数较多,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4月13日上午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十一师政务网(www.btdsys.gov.cn)和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page]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3日10:00-17:00,登录https://btshiyishi2024.zhaopin.com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时间
本次考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1)模拟笔试
模拟笔试时间:2024年4月19日10:00-18:00(考生自行安排)
(2)正式笔试
正式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10:00-13:30
5.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汉语试卷),试卷满分为200分。
6. 笔试形式
本次笔试采取“在线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开始后还未登录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③本次笔试13:30统一收卷,考生不可提前交卷。
(3)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师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型岗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笔记本电脑或带有摄像头及语音设备的台式电脑。
7.笔试安排
本次笔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相关安排如下:
(1)模拟笔试相关安排
考前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的方式给考生发送笔试通知,考生需将笔试通知内的电子准考证链接粘贴到电脑谷歌浏览器地址栏先进行模拟考试(模拟练习),考生通过电子准考证上的“模拟练习”按钮可以进行模拟考试、考试设备测试(如电子准考证上的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考务咨询电话)。测试过程中请确保考试界面左上角实时摄像人物处于居中位置,如摄像区域未出现自己的画面,请检查浏览器“设置-隐私设置和安全性-摄像头”功能是否开启,如未开启,请考生勾选开启摄像头功能;如果仍未出现画面,请及时更换电脑设备。正式考试时,电脑考试界面左上角实时摄像区域未显示考生上半身画面,则成绩无效。
2.手机微信扫描“手机监控”
考生用手机微信扫描电脑笔试系统界面的“手机监控”,进入手机监控界面,勾选“允许访问麦克风和摄像头”,将手机摆放至规定位置。
3.若考生没有参加模拟考试,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正式笔试相关安排
(一)正式考试前,考生打开短信或邮件里的准考证链接,将准考证里的正式笔试链接粘贴到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身份证号登录正式考试,拍照进行个人身份核验,用手机微信扫描电脑笔试系统界面的二维码进入手机监控,电脑和手机核验通过后认真阅读《笔试须知及承诺》,等待正式考试开始。如登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咨询电话。此步骤可参照:《线上考试操作流程》(https://kdocs.cn/l/cobw3f8UDuPa)。
(二)考试过程中请将电脑和手机的摄像头、麦克风功能打开,提前测试好考试中需要的各项设备和功能是否正常。
(五)面试
暂定现场结构化面试,根据实际需求,备选使用线上结构化面试。
教师类岗位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免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因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十一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6686422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8.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师人社局工作人员,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9.本《公告》由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668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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