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24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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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24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02 11:59:20 · 阜阳人才工作网 · 520人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就阜阳市2024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报考安徽省2024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未被确定为初步人选且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考生。

二、引进计划

市、县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66人,其中省属高校112人;市属高校94人;市直事业单位39人,市属国有企业38人;县(市、区)事业单位45人,县(市、区)国有企业38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阜阳市2024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安徽省2024年度招录定向选调生有关资格条件(详见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签订协议、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9:00至4月3日16:00。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岗位后,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自动生成,与《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信息一致,需重新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如有个人信息增添、修改,可在备注栏备注。

2. 资格审查和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者可于4月5日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步审核、进入面试。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招录计划数4:1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在4月5日9:00—4月8日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报名未满比例要求的岗位。

部分报名考生数未达到引进计划的岗位,后期可根据单位需要另行发布职位调整通知。

(二)面试

1.省属高校职位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4月13日—1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可于4月11日后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培训。

2.面试后,将考生参加安徽省2024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笔试成绩与人才引进面试成绩按4:6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引进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未达到招录人数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会)统一组织。

(四)签订协议

体检考察合格的初步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在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才引进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不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管理7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管理8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管理9级定岗。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二)给予来阜面试体检考生往返交通补贴和食宿全免政策。交通补贴采取实报实销方式,每人最高补贴2000元,食宿统一安排。

(三)引进人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享受我市人才引进政策。

(四)入围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考虑所学专业、岗位空缺或工作需要进行调剂。

(五)本次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任公务员。

本公告由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各人才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0558-2266861(市委组织部人才发展促进中心)

0558-2260862(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办公室)

0558-2273009(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8-2552316(市财政局(国资委)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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