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4年“源”聚英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解决河源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加强我市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关于印发河源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将在华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本次公开招聘28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河源市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聘用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5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86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9:00-4月10日17:00。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河源市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相关证件材料(所需证件、材料均用原件扫描分类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请考生留意是否通过资格复审,并保持电话畅通。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4月1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材料(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⑥个人简历一份;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等。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且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⑤个人简历一份;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等。
(3)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5)国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提供本人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从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由用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环节。
(二)考试
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置面试考场。通过报名人数即为面试人数。2024001-2024012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2024013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统一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在河源市三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需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的,与考生解除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并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河源市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未尽事宜,以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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