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关于公积金缴存业务,这些问题很多人问
1、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税收政策。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免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2)利率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3、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归属月问题?
答:当月20日(含20日,遇节假日提前)前属当月业务,20日后属次月业务。
4、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入市中心,该如何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答:职工如果需要将缴存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我市中心,需要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缴存在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不受6个月限制。
线上渠道:职工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等方式办理线上转移接续。
线下渠道: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5、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必须由单位代理人办理吗?
答:是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单位代理人授权登记制。单位代理人由单位授权,经公积金中心登记后,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各项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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