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线上操作指南
职工因退休、退职、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单位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停缴手续,单位代理人可通过线上渠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功能进行办理。
线上操作指南
01
打开浙江政务网,选定业务事项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请将定位从“浙江省”切换至“杭州市区”。点击“部门服务”下的“市公积金中心”,在“事项清单”中“服务对象”选择“法人”,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事项。
02
完成法人登录
目前登录方式有三种:
①法人数字证书
②电子营业执照
③法人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浙里办扫脸
没有法人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的单位请选择第三种方式登录。若单位在使用法人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过程中遇到阻碍,也可以选择第三种方式登录。
03
选定公积金中心和单位账号,选择“封存账户类型”,点击“账户封存(杭州)”进行业务办理。
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可下拉锁定,根据单位实际选择需要办理的封存账户类型。点击蓝色按钮“账户封存(杭州)”,进入办理职工信息填写界面。
可以单个手动填入,需填写个人客户号(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职工缴存明细”查询。)人多时可以选择“批量业务文本格式导出”,填写后再“导入excel”。信息录入后请记得先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点击“下一步”,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材料,点击“下一步”,信息确认完毕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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