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人,新政出炉!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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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人,新政出炉!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2024-01-15 14:53:32 · 三江都市报 · 5529人阅读

12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好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乐山市实际,近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将继续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政策支持力度。自2023年7月12日起,凡乐山市缴存职工及配偶的父母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为其父母支付相关费用。

自2023年7月12日起,凡乐山市缴存职工及配偶的父母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为其父母支付相关费用。自2023年7月12日起,凡乐山市缴存职工及配偶的父母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为其父母支付相关费用。

提取条件及提取所需材料除符合《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提供关系材料,关系材料可以为户口簿、公安机关证明、社区证明、单位证明等。(罗曦)

来源:三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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