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住房公积金补缴攻略,一看就会!
如何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呢?我参加自愿缴存后有几个月忘缴公积金了,要如何补缴呢?线上线下都可以办理,一起看看这份住房公积金补缴攻略吧!
适用范围
1、单位缴存职工:单位存在未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2、自愿缴存人:个人自愿缴存账户设立后,出现欠缴情况的,自愿缴存人可自由决定是否补缴存账户设立后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补缴前,缴存人应在银行代扣账户中预留充足余额)。
补缴方法
(一)单位补缴
缴存单位可采用支票、汇款等方式进行缴款,缴款时请务必备注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补缴款字样。
网上申请
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自助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材料及补缴款到账情况后办结(1个工作日)。
注:“单位网厅”下载安装网址:http://gjjzx.gdqy.gov.cn/
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缴存单位门户,点击“补缴”;
第二步:选择姓名、补缴原因、补缴开始年月、补缴结束年月、单位补缴金额、个人补缴金额信息,点击“录入”,然后上传相应资料,提交即可。
线下申请
申请单位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补缴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并收到补缴款后现场办结。
申请材料
01单位出具补缴申请书一份(详细说明补缴原因),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请时只需上传原件照片);
02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03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04证明材料(网上申请时只需上传原件照片):
欠缴补缴(即补缴已缴月份差额)的提供:单位或工资核定部门出具的收入明细一份加盖公章(补缴年份以前入职的提供补缴年份上一年的每月收入明细;补缴年份当年入职的提供入职当年每月收入明细);
漏缴补缴(即主动补缴未缴月份)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调令,单位或工资核定部门出具的收入明细一份加盖公章(补缴年份以前入职的提供补缴年份上一年的每月收入明细;补缴年份当年入职的提供入职当年每月收入明细);
执法补缴(即根据公积金中心发出的相关执法文书进行的补缴)的提供:公积金中心发出的含补缴明细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0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二)自愿缴存人补缴
自愿缴存账户设立后出现欠缴情况的,自愿缴存人可自由决定是否补缴自愿缴存账户设立后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补缴前,缴存人应在银行代扣账户中预留充足余额)。
办理流程
自愿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个人账户后自助办理(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材料,即时办结)或前往自愿缴存开户银行办理(现场办结)。
以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为例
1.点击公众号菜单栏“个人服务”然后点击“自愿缴存”;
2.选择“自愿缴存补缴”,然后按提示填写资料提交即可。
申请材料
(缴存人前往自愿缴存开户银行办理时提供)
01个人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02《个人自愿缴存补缴申请表》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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