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开始啦!
各行政、事业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项提示如下: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进行。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限为28567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
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缴存基数的核定。“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内容为准。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基数调整工作;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持调整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月缴存额调整模板》到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调整。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温馨提示
一、职工月缴存额计算方式:
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及个人月缴存额要单独计算并取整到元(四舍五入或见分进元,请按单位开户时缴存信息中所确定精度选择其中之一)。
例如:基数是6342.5元 ,单位比例12%,个人比例10%
按四舍五入:
6342.5×12%=761.1≈761
6342.5×10%=634.25≈634
即月存额(合计):761+634=1395
按见分进元:
6342.5×12%=761.1≈762
6342.5×10%=634.25≈635
即月存额(合计):762+635=1397
注:缴存基数达到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28567元)的,月缴存额直接取整,不能进位。
二、办理资料及流程
(一)办理所需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册》(调整后的)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电子版《月缴存额调整模板》。
(二)办理流程:
1.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确定12月份公积金已经分配到个人账户后,经办员持上述资料到公积金归集业务受理点进行审核办理;
2.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确定12月份公积金已经分配到个人账户后,经办人员进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基数调整,具体操作步骤请登录单位网厅界面,点击右下角“操作视频下载”,打开“网厅基数调整”小视频进行学习。
注意事项:
一定要确保12月份公积金已经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后再做基数调整。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册》及电子版《月缴存额调整模板》可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xnzfgjj.com),点击“文件表格下载”,在“归集业务纸质表格”中下载。
网厅单位批量导入时模板必须在关闭状态下,并且模板中的单元格格式一律为“文本”格式;导入完毕后一定要注意逐页点击左上角“□”全选选择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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