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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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2023年12月)

2024-01-08 11:48:08 · 温州住房公积金 · 344人阅读

我的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了,什么时候能解除抵押?

答: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在职工贷款结清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不动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登记。职工可自行通过“浙里办APP-不动产智治-权属查询-查询查封抵押”查看抵押状态。

高层次人才购买第二套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么?

答: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每人每户最多只享受一次。未享受过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其可贷额度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贷款最高额度可按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100万)申请贷款。

异地公积金账户还没封存,可以在新单位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在温州工作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封存、销户状态。

房子是我一个人的,我没有缴纳公积金,我配偶正常缴存公积金,她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办理了商业按揭贷款,可以申请提取夫妻两人的公积金余额用于还款么?

答:职工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本人及配偶累计提取的总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提取之日起往前推算一年内的已还本息,在该期限内已发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提取的,则提取上次提取之日至本次提取之日期间的已还本息,相同材料只可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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