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操作流程 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可线上自助办理
沈阳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转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时,不必通过单位经办,动动手指在手机上就能自己办理。
记者12月21日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效能,更好方便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即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了退休提取、个人账户转移等业务的操作流程,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权益。
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和退休提取可联办。政策优化前,缴存职工退休后,需通过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才能在柜面或线上办理退休提取。政策优化后,拓展单位业务可办事项范围,支持缴存单位为退休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时,同步办理退休销户提取业务。单位经办人只需在单位网厅、微信小程序“一链专办 退休一件事”板块进行操作,即可实现退休职工“无感”提取公积金。
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可自办。政策优化前,缴存职工工作调转,需通过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政策优化后,拓展个人业务线上可办事项范围,支持缴存职工工作调转时,个人办理账户转移业务。缴存职工在个人账户封存的情况下,可通过沈阳公积金APP、政务服务网自行办理转移事项,提升了账户转移办结效率。申请转入账户需为普通单位账户,不支持转入集中封存账户和灵活就业账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转移事项需在柜面办理。
此外,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原因分类方面,政策优化前,单位经办人在为缴存职工办理封存时不能进行分类管理,为日后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启封、转移、提取等业务时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政策优化后,方便单位分类管理停缴职工个人账户,支持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时,同步完善职工封存原因。封存原因包括:终止劳动关系、工作调转、退休、保留劳动关系离岗、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单位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批量办理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辽宁日报 记者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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