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中心通知:这一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
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12月25日消息,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称,《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备案单号。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该通知实施细则是,缴存人购买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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